《关于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的通知》将尽职免责适用对象扩大至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和农户等重点领域,切实为基层信贷人员松绑减负,解除敢贷、愿贷的后顾之忧。
8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外发布《关于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鼓励担当、尽职免责、失职追责问责”的原则。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普惠信贷业务出现风险之后,如果相关人员是尽职履行职责的,可以免除其全部或部分责任,包括内部考核扣减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责任。《通知》分别列举了应免责情形、可减免责情形和不得免责的几种情形,比如,对于无确切证据证明相关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内部管理制度,失职或履职不到位的,原则上应免除全部责任。又如,对于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基本履行了岗位职责,仅存在轻微过失的,可视情况减责、免责。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将尽职免责适用对象扩大至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和农户等重点领域,切实为基层信贷人员松绑减负,解除敢贷、愿贷的后顾之忧。
之所以金融监管部门出台《通知》,主要是因为中小微企业一直缺乏传统抵质押物,商业银行对其信贷投放有不少顾虑。虽然中小微企业贷款数额较小,但出现不良贷款积少成多的后果也不容忽视,尤其对于小微企业贷款客户经理来说,因怕担责而“不敢贷”的情况并不鲜见。为此,这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尽职免责”概念,将小微企业、涉农经营主体、个体工商户以及重点帮扶群体等均纳入其中。这不仅是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的务实举措,更是金融机构力求解除中小微企业融资痛点的强有力保证。
我们知道,普惠信贷的核心就是从创新创业的小企业主到怀揣梦想去大城市打拼的年轻人,从经营便利店的小商户到偏远地区的农牧民都能享受平等的金融服务。而让这些创业者和小微企业达成创业目标,就必须让金融机构客户经理大胆实践、勇于进取,而不是畏手畏脚、止步不前。由此,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应对信贷人员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惜贷”现象,就成为普惠信贷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环节。《通知》进一步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信贷管理机制,推动普惠信贷持续健康发展。当然,《通知》真正落实到位,依然还有不少工作要做,还要补充尽职免责的操作细则,才能真正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
第一,避免政策冲突,出台更为明确的标准化模板,建立健全行业统一的尽职免责操作细则。督促各家银行机构优化现有制度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和责任边界,细化免责、追责情形,避免信贷责任真空和职能交叉,使得制度保护更加注重过程、注重实质、注重基层,根据自身机构特点及业务需要,出台更加细化、更加可实施的操作细则,让各业务环节尽职标准制度化、规范化,让尽职免责实施有章可循。
第二,依托数据,促进由人控到机控。引导金融机构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破解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管理成本高、风控难度大的问题,提高贷前客户准入、审查、审批,贷后预警的科技化水平与精确度,减少人工干预,减少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第三,加强尽职免责制度的宣传和引导,总结一些银行的优秀做法,对标找差,在业内予以交流和通报,为金融机构落实尽职免责提供道德准则,加大正向激励和反向惩戒力度,特别是对在发放普惠信贷过程中存在轻微过失的信贷人员,明确可视情况减责、免责,一定要在金融系统真正形成一种共识,逐渐形成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政策预期,让金融信贷业务人员都能了解和信服,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停留在对监管文件的学习上。
第四,尽职免责是否有效落实,除了依靠银行机构的主观推行力度,更多是依靠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笔者在过往的历次金融机构调研过程中发现,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放贷流程中各业务环节衔接不够紧密,岗位间相互监督约束的机制安排不够合理,不良贷款一旦进入问责程序,信贷人员难以用制度化的业务流程为自己提供减责依据,加之信贷人员相对当事银行往往处于弱势一方,多数银行在不良贷款责任认定过程中会加大处罚力度。为此,只有普惠放贷过程中各个环节责任清晰,人员职责明确才能落实好,完善金融机构普惠放贷流程和环节的制度规章就显得尤为重要。
第五,建立健全尽职免责保证制度,诸如组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责任认定第三方仲裁机构,使基层金融机构信贷人员在遭受信贷追责时申诉有门,比如成立专门的普惠信贷责任认定机构,或者向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进行申诉,通过第三方机构审查方式倒逼金融机构,严格落实信贷人员的尽职免责。
第六,由于责任追究在时间上存在滞后性,往往是信贷人员已发生多次变动,导致尽职免责认定容易出现标准不统一、认定不清晰、尺度时松时紧等情况,金融机构执行起来差异很大。因此,在涉及的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发放、检查等多个环节,责任认定必须有一定的量化标准,有效克服时间带来的模糊性,准确界定相关人员是否尽职,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免责之后,清收处置不良资产也存在困难,比如小微贷款往往金额小、数量多,清收成本较高,加之司法追偿亦是耗时费力,所以真正落实尽职免责要求,银行可能存有抵触心理,使得尽职免责制度执行起来缺乏动力。因此,对于普惠型信贷的清收处置,必须加强清收处置程序、方法和时限的调整,使之更符合市场实际情况,消除银行抵触心理,让银行执行尽职免责的时候心无旁骛。
编辑:高毅
审核:潘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