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卷式”竞争是近年来我国经济领域非常受关注的一个话题,在2025年的全国两会上,“内卷式”竞争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内卷式”竞争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危害甚大。例如,一些行业无底线“卷价格”、跟风式“卷赛道”、围剿式“卷人才”的情况,引发负面反应,挤压企业利润空间,破坏产业链和市场环境稳定,阻碍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也导致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对于这种“内卷式”竞争,决策层的态度是旗帜鲜明的。去年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随后是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则从“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角度,提出要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快建立健全基础制度规则,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市场准入退出、要素配置等方面制约经济循环的卡点堵点,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
那么,应如何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呢?
从产业发展的角度来说,就是要“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和价格战”,要强化标准、强化监管、强化行业自律、规范政府招商引资行为等,使得价格反映质量,一分价格一分货,防止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要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的经济促进行为、招商引资行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真正破除地方保护。
从资本市场的角度来说,就是要防止产能利用率不高,甚至是严重过剩行业中的公司上市。具体来看,要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资本市场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这就意味着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资本市场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在审核IPO公司上会、过会的过程中,对IPO公司所属行业的产能利用率情况以及IPO公司本身的产能利用率情况严格审核,从严把关,对于行业产能过剩的IPO公司,应将其拒之门外,否则,这不仅会加剧“内卷式”竞争,妨碍政府部门对“内卷式”竞争的综合整治,还会造成有限的股市资源的浪费。
当然,在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问题上,资本市场要承担的责任并不限于IPO环节。实际上,对于上市公司的再融资与并购重组,如果涉及扩大新产能的募资,相关部门都需要加强监管,从严把关,绝不让上市公司的再融资与并购重组助长公司所属行业的“内卷式”竞争,进而拖我国经济领域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后腿。
所以,面对《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资本市场也是责无旁贷的,这其实也是严把上市公司质量关的一种表现形式。



